您的位置: 半岛(中国)体育·官方网站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行业动态 常见问题

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

发布时间:2024-04-26点击数:

  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 1  总则 1.1 为规范昆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的设置,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升城市道路管理水平,美化市容市貌,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道路工程的车行道、人行道隔离护栏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园林绿地、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隔离护栏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可参照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 1.3 护栏的设置原则 按照昆明市一环(不含一环路)以内道路上设置长为4.0m、高为0.7m的中央分隔带护栏及机非隔离带护栏,一环(含一环路)以外道路上设置长为4.0...

  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 1  总则 1.1 为规范昆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的设置,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升城市道路管理水平,美化市容市貌,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道路工程的车行道、人行道隔离护栏等工程的

  及验收。园林绿地、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隔离护栏工程的设计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施工及验收,可参照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1.3 护栏的设置原则 按照昆明市一环(不含一环路)以内道路上设置长为4.0m、高为0.7m的中央分隔带护栏及机非隔离带护栏,一环(含一环路)以外道路上设置长为4.0m、高度为1.1m的中央分隔带护栏及长为4.0m、高为0.7m的机非隔离带护栏、人行道上统一设置长为2.0m、高为1.1m的人行道隔离护栏以及公交专用道统一设置长为4.0m、高为1.1m的公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原则进行设置。 根据道路通行需要,也可采用形式的道路交通隔离,但需经相关部门审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

  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 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建筑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3  术语及定义 3.1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1 护栏:沿危险路段的路基边缘设置的警戒车辆驶离路基和沿中央分隔带设置的防止车辆闯入对向车行道的防护设施,以及为使行人与车辆隔离而设置的保障行人安全的设施。按其在道路中的横向设置位置,可分为中央分隔带护栏、机非隔离护栏、人行道隔离护栏、公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移动式隔离护栏、固定式隔离护栏。 3.1.1.1 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于城市道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是警示和强制对向机动车分道行驶的设施。按其在道路中的空间高度,可分为中央分隔带高护栏和中央分隔带矮护栏。 3.1.1.2 机非隔离护栏:设置于城市道路机非隔离带上的护栏,是警示和强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道行驶的设施。 3.1.1.3 人行道隔离护栏:设置于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贴近路缘石一侧的隔离护栏,是警示和强制行人和车辆分道行走和行驶的设施。 3.1.1.4 公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设置于公共汽车专用道两侧,与车道分隔的隔离设施。                      3.1.1.5 移动式隔离护栏:设置在地面上不设埋置式基础而易于搬动的隔离设施。 3.1.1.6 固定式隔离护栏:端柱埋入地下或设置在埋入地下的预制件上并用螺栓连接的隔离设施。 3.1.2 护栏渐变段:设置于护栏外移端头与标准段之间平滑过渡的结构段。 3.1.3 轮廓标:设置于护栏立柱上,用以指示护栏边界的视线

  及相关技术要求 4.1 隔离护栏所采用的材料需符合下表要求。 4.1.1 中央分隔带高护栏(4m×1.1m)结构材料数量表:见表1。 表1  构件、材料名称 规格(mm) 单件重 (kg) 数量 (件) 重量 (kg) 材料 护栏 弧形栅栏热轧方钢管 □20×20×1916×2 2.41 15 36.15 Q235 下拉杆热轧方钢管 □60×40×3880×3 18.27 1 18.27 Q235 立柱热轧方钢管 □80×60×960×3 6.33 2 12.66 Q235 立柱连钢板 120×80×5 0.378 1 0.378 Q235 栏栅连接块 □20×20×75×3 0.095 14 1.330 Q235 立柱连接件螺栓 M8×10 0.04 4 0.16 Q235 垫圈 M9×2 0.01 4 0.04 Q235 轮廓标 40×180(设置间隔8m)   1     底座 铸铁底座 420×300×150 28.69 1 28.69 HT20-40 连接立柱螺栓 M8×30 0.018 2 0.036 Q235 膨胀螺丝 M12×200 0.478 2 0.956 Q235 合计   98.722                 4.1.2 公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4m×1.1m)结构材料数量表:见表2。 表2  构件、材料名称 规格(mm) 单件重 (kg) 数量 (件) 重量 (kg) 材料 护栏 弧形栅栏热轧方钢管 □20×20×1915×2 2.41 15 36.15 Q235 下拉杆热轧方钢管 □60×40×3880×3 18.27 1 18.27 Q235 立柱热轧方钢管 □80×60×960×3 6.33 2 12.66 Q235 立柱连钢板 120×80×5 0.378 1 0.378 Q235 栏栅连接块 □20×20×75×2 0.095 14 1.330 Q235 立柱连接件螺栓 M8×10 0.04 4 0.16 Q235 垫圈 M9×2 0.01 4 0.04 Q235 轮廓标 40×180(设置间隔8m)   1     底座 底座法兰板 230×190×10 3.43 1 3.43 Q235 热轧方钢管 □134×92×140×6 1.49 1 1.49 Q235 连接立柱螺栓 M8×10 0.01 2 0.02 Q235 膨胀螺丝 M12×150 0.359 4 1.436 Q235 合计   75.416                 4.1.3 中央分隔带矮护栏及机非隔离护栏(4m×0.7m)结构材料数量表:见表3。 表3  构件、材料名称 规格(mm) 单件重 (kg) 数量 (件) 重量 (kg) 材料 护栏 弧形栅栏热轧方钢管 □20×20×1115×2 1.401 15 21.02 Q235 下拉杆热轧方钢管 □60×40×3880×3 18.27 1 18.27 Q235 立柱热轧方钢管 □80×60×560×3 3.69 2 7.38 Q235 立柱连钢板 120×80×5 0.378 1 0.378 Q235 栏栅连接块 □20×20×75×2 0.095 14 1.330 Q235 立柱连接件螺栓 M8×10 0.04 4 0.16 Q235 垫圈 M9×2 0.01 4 0.04 Q235 轮廓标 40×180(设置间隔8m)   1     底座 铸铁底座 420×300×150 28.69 1 28.69 HT20-40 连接立柱螺栓 M8×30 0.018 2 0.036 Q235 膨胀螺丝 M12×200 0.478 2 0.956 Q235 合计   78.312                 4.1.4 人行道隔离护栏(2m×1.1m,单立柱)结构材料数量表:见表4。 表4  构件、材料名称 规格(mm) 单件重 (kg) 数量 (件) 重量 (kg) 材料 热轧方钢管(立柱) 60×60×3×1185 6.697 1 6.697 Q235 立柱钢板雨帽 60×60×3 0.085 1 0.085 Q235 热轧方钢管 40×20×3×2000 5.652 2 11.304 Q235 热轧方钢管 40×20×3×1000 2.826 2 5.652 Q235 热轧方钢管 20×20×2×960 1.206 11 13.266 Q235 底座法兰板 200×200×12 3.768 1 3.768 Q235 螺栓 M10×150 0.112 2 0.224 Q235 螺栓 M16×150 0.258 4 1.032 Q235 圆钢 Φ8×440 0.134 4 0.536 Q235 圆钢 Φ8×1000 0.395 4 1.58 Q235 基础混凝土 400×400×250 0.04m3 1 0.04m3 C25 合计(基础砼除外)       44.144               4.2 隔离护栏所采用的材料宜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4.2.1 隔离护栏底座HT20-40灰口铸铁制体,普通铸造,表面光滑平整,无气孔渣铁,表面喷深灰色(C61%M54%Y49%K21%)面塑,字体为圆角黑体字字形,字厚3mm。 4.2.2 钢构件所采用的钢材应符合GB/T 700-2006的要求。 4.2.3 所有构件的焊接质量必须符合JGJ 81-2002的技术要求。 4.2.4 所有对接焊逢和贴角焊逢, 其强度应与被焊构件相等,焊接需平整、满焊,焊缝不得有气孔、夹渣和未焊透等缺陷.焊口应打磨平整,表面不得有裂缝,成型均匀、圆滑,漆膜应平滑,不得有流挂或起泡现象。 4.2.5 连接螺栓、螺母均采用高强度标准合格配件,并进行除锈及镀锌防腐处理,镀锌厚度8~10μm。 4.2.6 隔离护栏结构件均采用镀锌防腐处理,表面烘喷白色(CO%MO%YO%KO%)面塑,镀锌厚度8~10μm、喷塑厚度70~100μm(保质期需达到2年)。 4.2.7 轮廓标的设置应符合GB5768-1999要求。 5  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园林绿地适用的隔离护栏设施,包括车行道护栏、人行道护栏等。 5.1.2 隔离护栏的选型和高度,应根据隔离护栏的功能要求和环境条件确定。 5.1.2.1 完全隔离。能有效阻止行人翻越的护栏设施,自地面起高度宜取1100mm。 5.1.2.2 不完全隔离。能阻止行人跨越的护栏设施,自地面起高度宜取700mm。 5.1.2.3 具有警示和限制作用的护栏,其竖杆净间距不宜超过150mm。 5.1.3 隔离护栏的设置,应与道路或绿化带边线的线形相协调,平整光洁。 5.1.4 设置人行道隔离护栏时,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加设砼基础的固定方式,也可采取膨胀螺栓的固定方式,任何固定方式都必须满足要求、安装牢固。 5.1.5 在隔离护栏上设置广告时,必须保证隔离护栏的强度及形状,并在隔离护栏的有效空间内设置广告内容,广告跟隔离护栏要连接牢固,充分考虑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色调要与护栏及警示标志相协调,中英文字符合标准规范。 5.2 护栏设计 5.2.1设置中央分隔带高护栏(4m×1.1m)的路段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在距路口50~100m处需设置护栏渐变段,以便驾驶员能及时掌握对向车道及路口情况。渐变段前端设置8~16m中央分隔带矮护栏(4m×0.7m),路段上的开口处不设护栏渐变段。设置示例如图1所示。 图1 护栏渐变段及底座示例 5.2.2 一环(不含一环路)以内道路上应采用长为4.0m、高为0.7m的中央分隔带矮护栏,机非隔离护栏统一采用长为4.0m、高为0.7m的隔离护栏进行设置。设置示例如图2所示。 图2 中央分隔带矮护栏及机非隔离护栏(4m×0.7m)示例 5.2.3 一环(含一环路)以外道路上应采用长为4.0m、高度为1.1m的中央分隔带高护栏进行设置。设置示例如图3所示。 图3 中央分隔带高护栏(4m×1.1m)示例 5.2.4 公交专用道统一采用长为4.0m、高为1.1m的公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进行设置。设置示例如图4所示。 图4 公交专用道隔离护栏(4m×1.1m)示例 5.2.5 人行道上统一采用长为2.0m、高为1.1m的人行道隔离护栏进行设置。设置示例如图5所示。 图5 人行道隔离护栏(2m×1.1m,单立柱)示例 6  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新建、改建的隔离护栏设施应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由专业施工企业按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施工。 6.1.2 承担

  的企业应具备不低于市政2级的资质。 6.2 施工要求 6.2.1 中央分隔带护栏、公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及机非隔离带护栏的现场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1 隔离护栏采用的管材和连接件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要求。 6.2.1.2 隔离护栏应按施工图纸组装,各种连接件和装饰件必须配合紧密,不得松动和遗漏。 6.2.1.3 隔离护栏各部件组装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检查和连接检查。 6.2.1.4 隔离护栏的设置,原则上采用全部固定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在需要设置移动式隔离护栏的路段,需在100m的距离内至少设置6个固定点。 6.2.2 人行道隔离护栏的安装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1 人工开槽坑的尺寸应符合基础的设计要求。 6.2.2.2 开槽坑挖土时应控制基底高程,对局部超挖处,可用粒径的砂石料换填并夯实,挖土时宜将混杂土和良土分开堆放,后者供回填时使用。            6.2.2.3 护栏下横梁与人行道地面应保持平行。 6.2.2.4 向基础槽坑浇筑的混凝土必须密实。 6.2.2.5 安装后的护栏,横向部分应水平顺直,竖向部分应垂直,圆弧部分应顺圆。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松动、摇晃现象。 6.2.3 人行道隔离护栏立柱的安装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人行道隔离护栏立柱底座用4根M16×150mm螺栓固定在砼基础上,如人行道现有是砼结构且其厚度大于25cm的,可把立柱直接用螺栓固定在砼上。 6.2.3.2 人行道隔离护栏立柱安装时要控制好两立柱间的距离,保证护拦片的正确安装。 6.2.3.3 人行道隔离护栏立柱安装完成后,再把护拦片用M10×120mm螺栓固定在立柱上。 6.2.3.4 人行道隔离护栏立柱如需安装在车行道上,沥青路面或路侧平石,需加设砼基础;车行道为砼结构,其厚度大于25cm的,可把立柱直接用螺栓固定在砼上,否则需加设砼基础。 6.2.4 中央分隔带护栏、机非隔离护栏、人行道隔离护栏和公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道路隔离护栏安装质量要求(mm) 项目 允许偏差 量具 检验方法 横向顺直度 ≤4 拉线m一个测点 竖向垂直度 ≤3 线m一个测点 离地高度 ≤4 ≤8(路况较差的情况) 拉线m一个测点 相邻护栏高差 ≤3 ≤6(路况较差的情况) 钢直尺 每10m一个测点         7  验收 7.1 企业生产的隔离护栏产品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技术要求。 7.2 企业生产的隔离护栏产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有产品合格证,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7.3 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要求。

  本文档为【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0370-6025998

微信咨询
半岛(中国)体育·官方网站
返回顶部